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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現(xiàn)組織開展2019年度蚌埠市科技創(chuàng)新指導類項目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為我院職工。
(二)申報人按要求提交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等申請資料,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三)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四)醫(yī)院篩選80%的項目作為正式申報項目。
(五)承擔市級指導類項目逾期沒有結題驗收的項目主持人不予支持再次申報。2018年、2019年中標各級科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六)科技創(chuàng)新指導類項目是列入市級引導性項目,項目經(jīng)費類型屬于自籌,項目開展投入的所有經(jīng)費由項目負責人自行籌備。負責人應嚴肅認真、科學合理地制定項目投資預算,增強可行性。
(七)外市單位與我院聯(lián)合申報時,主承擔單位必須是我院。鼓勵多單位整合優(yōu)勢科技資源,共同申報。
(八)項目實施期為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
二、項目申報指引
(一)紙質書面申報材料的報送和裝訂要求:
紙質書面材料一份。紙質材料應當膠裝,按封面、目錄、申報書、相關附件的順序匯總裝訂。報送醫(yī)院科研處,同時報送電子版申報書。
(二)申報資料:
1、《蚌埠市科技創(chuàng)新指導類項目申報書》
2、課題組已有的論文、著作、專利
3、項目負責人個人材料(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三、項目申報時間
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科研處
2019年10月22日